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9年),奥地利医生兼心理学家、哲学家、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解梦理论主要集中在《梦的解析》、《精神分析引论》、《论梦》、《精神分析引论新讲》和《精神分析纲要》等作品中。归纳一下,弗洛伊德的解梦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各点:
1.梦是一种在现实中实现不了和受压抑的愿望的满足。在《梦的解析》中,这个欲望被弗洛伊德总结为力比多。力比多是把德语翻译过来的叫法,指一切身体器官的快感。在弗洛伊德看来,“我”分为本我、自我以及超我,本我就是最本能的反应,因此欲望就不仅仅来自于力比多,它还受其他求生的本能、自我保护的本能等的影响。
2.梦分为愿望之梦、焦虑之梦和惩罚之梦。
这三者实质上都是愿望的满足。我们清醒时糊涂时所有的愿望、担忧或者做错的事都会在梦中出现。不过,弗洛伊德说创伤梦不是对欲望的满足,这是欲望满足理论的例外。
3.梦的材料和来源包括四个方面:做梦是前一天的残念;睡眠中躯体方面的刺激;幼年经验,儿童时的事情在成年后的梦境中反复出现;人类历史经验的累积,即人类在历史活动中积累的经验会流传下来,并在梦中呈现。但是单独的某一方面的材料形成不了梦,需要和压抑的欲望结合才能形成梦。
4.弗洛伊德在《论梦》中说,梦的作用是维持睡眠,而不是影响睡眠。
5.梦的内容分为显梦和隐梦。解梦是治疗师利用患者对梦中意境的想象,揭示出隐梦的意义。通过稽查作用和梦的伪装,隐藏的愿望才能进入意识组成显梦。
这里的稽查作用是指使隐梦所包含的无意识冲动进一步伪装和转化成显梦的内容。这种转化过程也就是做梦的过程。
6.强调象征作用。对象征的熟悉可以让人很快地解梦。
弗洛伊德指出,象征作用有时可以使我们省略询问梦者这一环节而对梦直接进行解释。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们要熟悉梦的象征和梦者的相关情况和做梦前的情况,这样我们才能直接解梦。象征并不排斥想象,我们既要利用梦者的联想,又要利用解梦者的有关象征知识来弥补联想的不足。例如跳舞、骑马、登山、上楼梯为性高潮;糖果指性交的快感。
7.一个梦可以做出很多方面的解释。比如同一个梦境,在不同的人脑出现,或者是在同一个人处于不同状态时出现,都有不同的解释。
8.梦是自我和本我的交战。自我是人的本能体现,而人的本能往往要受到道德的约束,也就是经常被超我所禁止。所以我们可以在梦中看到冲突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