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甫洛夫的研究
巴甫洛夫学派依据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从生理学角度对催眠的实质做了较为详细的解释。
巴甫洛夫认为,催眠是一种一般化的条件作用,把引入催眠状态的刺激语看成是一种条件刺激。巴甫洛夫发现,给关在实验室的狗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狗也会渐渐入睡或出现四肢僵直。巴甫洛夫认为:催眠词也是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而且是描述睡眠现象的内容,所以催眠词作为一种与睡眠有关的条件刺激,使大脑皮层产生选择性的抑制,也就是从清醒到睡眠过程的中间阶段或过渡阶段,催眠是部分的睡眠。后来对这一观点又有进一步的修正解释,认为催眠状态是注意力高度集中的一种形式,催眠状态下被催眠者只能与催眠师保持单线交往,这种感觉相当集中,好比中心视力集中注视于事物时清晰而精细,而周围的视野区域虽较宽广,但精密度就低且模糊。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催眠体验,诸如全神贯注于一本有趣的书刊杂志或倾注于感人肺腑的影片、戏剧时就会失去正常的时空定向,忘却周围的一切。但目前大多数人认为,用这种局部的生理学来解释,尚缺乏令人信服的客观生理指标和针对性的实验依据。睡眠脑电图与催眠状态下的脑电图,仍未取得一致的足够证据以说明催眠是部分的睡眠。
2.涅甫斯基的研究
前苏联生理学家涅甫斯基,对正常人催眠状态时的脑电活动进行了研究。当被催眠者闭眼,刚进入催眠状态时,低振幅的α波增高,高振幅的α波略为降低或不变,脑电波形出现了α波的节律均等状态,故被称为节律均等相。
随着催眠程度的加深,脑电活动会减弱,α波和β波都降低,呈低小的脑电生物曲线,为最小电活动相。在催眠很深的阶段,可出现频率为4~7Hz的θ慢波。在这一时期,言语暗示和直接刺激会引起催眠梦,使α节律恢复和加强。
当被催眠者唤醒后,脑电图仍与催眠前一样,α波和β波都恢复了正常的节律。
脑电波的变化,成为人是否处于催眠状态及其深度的客观指标。
3.罗日诺夫的研究
罗日诺夫等人对被催眠者在催眠过程中,对言语刺激和直接刺激的反应进行了比较研究。他发现存在着两条规律:其一,随着从较浅的催眠状态过渡到较深的催眠阶段,感应的选择性范围逐步缩小,被催眠者大脑中抑制过程的广度和强度逐步增加。其二,随着催眠程度的加深,言语作用的生理影响增加了,直接刺激的功能降低了。
随着催眠程度的加深,抑制的强度和广度逐渐增加。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随着催眠状态的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感应选择性的范围按顺序缩小。
另外,在催眠的第一阶段,当大脑半球皮层的主要细胞群还保持着正常水平的兴奋性时,言语刺激在大多数情况下引起的反应要比直接刺激小。进入嗜睡状态后,对言语作用的反应,大致等同于或略大于对直接刺激的反应。在催眠的第二阶段,对言语作用反应量的增大是反常相次数增多的结果,这就为相当弱的言语刺激建立了良好的基础。